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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建健康企业实施方案

来源: 宜春市养生协会  日期:2018-01-24 11:28:10  点击:1148  属于:最新资讯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动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宜春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6]12号)、《宜春市健康城市细胞工程创建评审与管理办法(试行)》(宜健康发〔2017〕1号)和《宜春市健康细胞考评指标(试行)》(宜健康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开展健康XX创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保障和促进全民健康为宗旨,将健康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宜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人的健康为核心,以健康促进为手段,通过健全政策、改善环境、强化服务、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各种干预措施,促进人们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方面保持良好状态,达到精神饱满、身心愉悦的效果,达到健康XX基本要求。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指导”的工作原则,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工作任务
    通过创评活动,在2017年前在中心城区建设10个健康社区示范点(100个健康家庭、10个健康促进学校、20个健康促进机关、10个健康促进医院、10个健康促进企业、4个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达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6月-2017年8月):申报审核阶段。创建单位填写建设健康细胞创评申报表,上报申报材料;XXXXX单位进行对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健康办复核备案。
       第二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1月):指导评估阶段。主管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技术指导和两 次的评估考核,帮助申报单位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以及科学性,及时调整干预方案;最后,由XXXXX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总结表彰阶段。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健康XX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同时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深化活动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此项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高。